派驻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9篇派驻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 强化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调研 一、**县开展“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经验做法。20*年以来,*县委自觉肩负起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派驻一把手监督调研清风9篇,供大家参考。

一、* * 县开展“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经验做法 。20*年以来,*县委自觉肩负起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责任,突出抓好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个“关键”。县纪委监委实施“六个一”举措,综合运用述责述廉、日常监督、主动约谈、追责问责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建立一张公开清单。按照“谁任命、谁授权”“谁用权、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包含各单位“一把手”权力来源、权力责任、权力运行流程的公开清单。通过县抵边监督“一库通”智慧监管平台、县人民政府官网将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提醒一批“关键*”。建立“*形态”规范运用机制,聚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一岗 2 责”、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对下属、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人次,有力推动“关键*”主体作用的发挥。
(三)健全一批管理制度。将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推进“”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次,主动听取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 27 次,有力推动“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四)强化一套监督方式。制定《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清单》、《*县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推行“日常监督+固定监督周”工作机制,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每月最后一周通过清单管理模式对本乡镇、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 2 责”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余次,督促问题整改*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份、整改通知书*份,责令书面检查*人,印发督查通报*期。
(五)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持续开展“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村级广播、电视夜校等方式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集体约谈会、警示教育会*余场,县处级领导到县直部门讲廉政党课*次,及时提醒督促“一把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以“六个一”为工作抓手,督促案发单位深化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开展队伍整顿。
(六)严查一批典型问题。严格“一案三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违*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问题,对违纪违法人员零容忍,形成强烈震慑。全县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件,立案查处*人,其中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人。
二、*县开展“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一把手”责任意识还不够强。近年来,*县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一系列领导干部监督制度,但制度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主观空间,个别“一把手”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主观上定力不足,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如县供销社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待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与上一年度大部分雷同,2016、2017 年度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甚至出现未召开 20*年度组织生活会却捏造组
织生活会记录的情况。
(二)社会监督还存在盲区。社会监督也是“一把手”监督的重要一环,“一把手”权力公开清单已向社会进行公示,但群众、社会和媒体对“一把手”如像“雾里看花”,缺乏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只是对涉及自己的利益问题才会投诉举报,而对“一把手”不作为不担当事件不会产生回应。
(三)监督管理措施还有欠缺。个别党委(党组)同级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方式单一,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一些“苗头性”问题不能及时纠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现不便监督、不愿监督现象。如县疾控中心原主任方某某等人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疾控中心滥发、乱发补助及干部职工违规报销加班费、虚列下乡补助共计*元。
(四)监督能力还有待提升。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维还不够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还有待提升,对一些业务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没有认真分析研判,查找背后是否存在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
三、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对策及建议 (一)落实监督职责,增强“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严肃惩处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采取通报曝光、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强化自我监督、内部监督,使各级“一把手”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的意识,主动配合和真心实意接受同级组织监督。健全完善“一把手”履职权力清单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清单,明晰界定权力边际,减少推诿失责和不作为不敢担责,减少权力运用失控,防止腐败发生。
(二)做实社会监督,增强权力监督的广泛性。进一步明确“一把手”权力公开清单的内容,突出工作职责、工作目标、重大问题决策、涉及群众利益和公益事业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处理、监督结果“五公开”,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监督作用,织密群众监督网。
(三)强化同级监督,增强权力监督的针对性。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教育,坚持和完善班子运行机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推动党委(党组)“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三谈一访”、“三述一评”制度机制,探索建立*县“一谈两报三书”制度,创新谈心谈话、监督检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措施运用,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构建“一人一档”廉政档案库,切实做到全方位监督、立体化监督、全程化监督。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把“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尤其要在思想教育、制度监管、多种监督上添一把柴、加一把劲,以“一把手”的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
思想教育敲警钟。“一把手”主政一方、掌管一域,往往是被不法分子“围猎”的重点对象,因此对“一把手”的思想教育一刻都不能松懈。要突出“一把手”理想信念教育,对标党章党规、“透视”理想信念、“扫描”言行举止,给思想洗清“灰尘”,给体内排清“毒素”,扎紧“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思想准绳,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通过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通报曝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零距离”体验让震慑直击心灵,触及灵魂深处,做到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
制度监管全天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就没有约束。监督“一把手”要始终把制度挺在前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始终发扬民主作风,营造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既防范“一把手”出问题,又切实提高“一把手”的责任意识,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推动“一把手”依法行政,按规矩办事。
多种监督路子宽。对“一把手”的监督,决不能搞“一阵风”紧一阵松一阵,要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严在平常,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督链条。要注重监督方式,把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下级监督、专责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多方监督“一盘棋”。要大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与“一把手”监督深度融合,打造“互联网+数据监督”的智能化监督新模式,切实织密监督“天网”,让“一把手”的违纪违法行为无处藏身、无所遁
纵观近年国内、省内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涉及“一把手”的占比很大。这些人位居“第一”,手握重权,往往因专横跋扈、为所欲为,利益熏心,淡忘宗旨,最终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他们都有一个共性:思想上民主意识差,搞“家长制”,独揽大权,特权意识浓厚;财务管理上乱开支现象较为严重,“一支笔”审批难以体现公心;工作作风上搞形*主义,华而不实;干部选拔上任人唯亲,提拔裙带;生活上挥霍公款,追求享受,见利忘义。反腐败的实践反复证明,凡是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进而走向腐败。即使是原本德才兼备的人,当他的权力失去控制时,也完全有可能因私欲而腐败。
尽管各地在积极探索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但体制机制不能跟进,存在监督缺位、乏力等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一把手”常常掌管人、财、物以及职位、机会等重要资源的分配权。这样就容易造成一些“一把手”以“老大”自居,自恃特殊,不能廉洁自律,不能自觉接受监督,认为监督是挑毛病、找茬子。班子成员怕沾上“不团结”之嫌,不愿说;中层干部怕影响进步,不敢说;群众觉得说了又没用,不如不说,这很容易使”一把手”成为“上管不着、下管不了的”监督死角。对监督的认识偏差,弱化了监督意识,就很难实施有效监督。正如一些腐败的”一把手”所言:“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对于我形同虚设。”“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 二是监督制度创新不够。近年来,各地在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存在着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后处置措施少;原则性规定多,具有操作性规定少等问
题。有的条规制定滞后于形势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一把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另外,各种监督形式未能形成协调互动的整体,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都缺乏缜密的具体规范,造成了不同的监督体系之间,甚至同一监督体系内部,难以形成层层相依、环环相扣的权力与责任或权力与义务的明晰关系,容易造成监督时情况了解不全,问题调查不清。
三是监督执行不力。现在有的法规和制度过于原则,难以把握操作的尺度。有些法规和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又显得容量太小,使一些人有空可钻。有的“一把手”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使已有的监督法规和制度形同虚设。监督滞后,问题不是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而是事后发现和查处,没有做到事前、事中进行监督。
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历史经验时曾深刻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看来,为了保证”一把手”确实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我们除了要不遗余力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外,更要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视角放到制度建设上来,不断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权力的制度、规定,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行程序,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使“一把手”的权力既得到应有的法规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约。近年来,我区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不断拓展廉政教育渠道,加大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的同时,狠抓制度建设,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问题。
一是积极试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任何权力都是有限的,“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对“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实行分解,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今年,我区在区交通局、城改办 2 个单位先行试点,建立副职分管、
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由试点单位”一把手”提名,经集体研究分别确定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品管理的领导,明确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和运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干部推荐提拔、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并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通报情况。目前,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区交通局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实行票据领导会签制度,堵塞不合理开支漏洞,有效延伸和细化了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
二是规范和坚持“一把手”述廉制度。我区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述廉大会,紧密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确定一些重点单位、部门“一把手”为述廉对象,报告包括家庭收入、住房、子女就业等情况,重点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资金管理使用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会前纪委常委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的评议大会,全面掌握述廉对象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去年下半年以来,述廉大会还邀请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代表、村组干部代表、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列席述廉大会,与区纪委委员共同现场对述廉对象进行测评。会后以文件形式向述廉对象反馈测评结果和整改要求,并适时回访,了解述廉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增强述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两年来,全区共有 24 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收效良好。
三是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我区借鉴外省经验,结合实际,在*镇、财政局等6 个试点单位围绕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突出重点岗位,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特别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目前,试点单位“一把手”风险点的查找与防范机制的建立,成为各试点单位及区纪委分析研究的重点。这项制度的推行将为监督、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提供了依据。
四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将全区 448 个党政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模式,取消单位会计各出纳,各单位只设报帐员,通过委托记账,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设账户、统一会计核算。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不合理的开支坚决予以拒付,通过严管“钱袋子”,从源头上铲除“一把手”腐败的土壤。
提高监督“一把手〞工作质效的调研汇报 一把手与领导班子,对一项单位、一项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担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扭住这个关键,就是抓住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日前,XX 市纪委监委第 X 监督检查室结合所联系地区与单位现实,围绕如何提升一把手监督实效开展了调研。
一、开展一把手监督的实践 维护制度权威。一是以制度建设为约束,明确底线红线。催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一把手第一职责,切实加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以职责考核为抓手,精准把脉会诊。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监管平台、主体职责考核、述责述廉等方法,加强一把手职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催促引领一把手制定职责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职责,照单履责。定期听听一把手工作情况汇报,推动各级一把手履行第一职责人责任,催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增强制度执行力。对重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催促各级一把手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坚强把请示汇报作为重要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以提示函、督办单等形式,对需要汇报的重要事项进行提示提示,对于请示汇报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精确、程序不标准、方法不合理等问题,及时提请改正。
聚焦一般监督。一是预防监督早提示,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示、谈话函询等方法,觉察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派驻监督常约束,注意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与“前哨〞作用,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内部治理的“薄弱点〞,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紧盯决策中的风险点,及时叫停不合理决策,发挥派驻监督质效。三是巡视巡察强震慑,充分发挥好巡视巡发觉察问题线索的重要作用,常规巡视巡察和专项巡视巡察相互配合,综合运用机动式、点穴式、回访式等多种方法,探究交叉巡察等方法,拓宽觉察问题的途径与精准度,做到精准扫描、深层透视,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题。
净化政治生态。坚强把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做到分析研判体系化、经常化、效用最大化。一是用好各类信息,保证分析得透、研判得准。综合运用好一般监督、线索处置、巡视监督觉察地区与单位的情况与特点,推动各党委〔党组〕扛起党内监督政治职责,定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二是突出研判着重,画好“树木〞“森林〞。常态化开展调研,结合一般监督、专项检查、受处理干部回访教育等,和“关键少数〞面对面交流,精确把握一项单位政治生态根本面貌与个性问题。把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作为分析着重,通过一般监督谈话掌握、问题线索情况分析等,为“关键少数〞精准画像。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助力修复政治生态。选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有关内容与反映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催促党委〔党组〕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比照检查,切实制定有效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当好常态化监督整改工作,推动政治生态连续净化。
二、调研觉察的一些问题 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有的自认为能够时刻对个人高准绳严要求,监督过多会导致个人束手束脚,影响干事创业的热情。有的特权思维、等级观念依旧存在,习惯于指挥与监督别人,缺少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为接受监督会削弱自身权力,有损权威与形象,对来自身边人与下级的监督有抵触情绪。
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以安排与催促完成工作为主,监督的连贯性与全面性不够,存在“管得着但看不清〞的情况。有的重选人轻监督,认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影响其工作热情,甚至对出现问题的轻描淡写批判了之,导致局部下级一把手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有的监督还停留在定期汇报、书面汇报、考察调研等方面,方法单一、效果不佳。
同级监督偏软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班子成员存在好人主义思维,怕伤与气、产生矛盾,不愿对一把手提出不同意见,导致一把手的小问题无人提示,有的甚至以维护班子团结为名放弃监督责任。有的心存顾虑,不敢进行监督,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思维与家长制作风,致使同级监督虚化。有的监督缺少自觉性,在决策过程中没有积极参加商量并提出意见建议,完全将监督责任丢给纪检监察机关。
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效果不明显。不少基层同志反映,群众缺少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把手权力运行还不够透明,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群众监督的难度。一些群众虽然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但在未关系到切身利益时,
缺少进取参加监督的热情。此外,群众监督的形式不多,制度不健全,对于监督的范围、内容、效力都没有明确,加上群众对监督流程、内容、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特别是对有关单位一把手工作掌握不多,监督缺少精准性、高效性。
专责监督发挥作用有待加强。一是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法方法单一,大多采取谈心谈话、信访举报等传统方法,难以及时觉察与改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浮在外表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对有关单位着重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时,存在外行监督内行的问题。二是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四项监督〞各主体间相互通报信息往往只涉及常规问题、苗头性与倾向性问题,深度共享不够,统筹监督不够全面有效。三是能力素养不强制约了监督效能,局部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单一,缺少精准监督的能力,尤其在觉察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和履职要求存在差距。
三、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加强加强责任感,不断提升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紧盯一把手是否深刻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推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贯彻新开展理念、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开展、深化供应侧结构性改革、守住平安开展底线等重大决策,正确履行职能责任;是否坚强党的建设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在开展监督过程中,要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准绳、政治效果,优先从政治上进行监督检查,在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问题线索,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在推动标本兼治中优先解决与整改政治问题。
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加强执行落实,发挥好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制度效力。合理分权科学配权,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对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与岗位的权力,进行更具体、更有效的限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致辞声明、决策全程纪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完成权责一致。扎实推动决策民主化,保证与落实党员与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与监督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评估与决策失误职责追究制度。抓好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倡导各级一把手在述职述廉
汇报中,精确梳理出廉洁风险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使班子成员与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相互监督的气氛。
发挥多方力量,加强监督合力,形成对一把手多方面多维度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职责,上级领导多掌握下级一把手的思维、工作、生活状况,以及干部群众对其问题反映,及时批判教育直至采取组织措施。将组织监督关口前移,上级组织部门要把监督嵌入到动议、提名、酝酿、考察等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人选进行细谈深谈、批判警告;同级组织部门要完善班子民主决策制度与内部约束机制。增进群众有效开展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线索清楚的举报必查与查必有果。高悬巡视巡察利剑,坚强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级掌握情况,增强监督针对性与实效性;在巡视汇报中单列对党政一把手的巡视情况,并对整改情况实行定期回访督查。立足监督主责,精准施策发力,提升对一把手监督的高效性。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在着重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严峻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党政一把手的一般性违纪行为,切实表达严管即是厚爱。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派驻机构要熟悉了解驻在部门主要职能任务与业务流程,提高对上级决策安排解读能力,提升监督精准度;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手段,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加强对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过程监督,保证全程参加,对各部门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积极履行协助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觉察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推动管党治党职责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材料仅供参考,请勿照抄 材料仅供参考,请勿照抄 材料仅供参考,请勿照抄 材料仅供参考,请勿照抄
日前,XX 市纪委监委第 X 监督检查室结合所联系地区与单位现实,围绕如何提升一把手监督实效开展了调研。
一、开展一把手监督的实践 维护制度权威。一是以制度建设为约束,明确底线红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仔细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一把手第一职责,切实加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以职责考核为抓手,精准把脉会诊。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监管平台、主体职责考核、述责述廉等方式,加强一把手职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引领一把手制定职责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职责,照单履责。定期听听一把手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各级一把手履行第一职责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增强制度执
行力。对重大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一把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强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以提示函、督办单等形式,对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提示,对于请示报告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及时提请纠正。
聚焦日常监督。一是预防监督早提醒,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派驻监督常约束,注意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与“前哨”作用,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紧盯决策中的风险点,及时叫停不合理决策,发挥派驻监督质效。三是巡视巡察强震慑,充分发挥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作用,常规巡视巡察和专项巡视巡察相互配合,综合运用机动式、点穴式、回访式等多种方式,探究交叉巡察等方法,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与精准度,做到精准扫描、深层透视,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题。
净化政治生态。坚强把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做到分析研判体系化、经常化、效用最大化。一是用好各类信息,保证分析得透、研判得准。综合运用好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巡视监督发现地区
与单位的情况与特点,推进各党委(党组)扛起党内监督政治职责,定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二是突出研判着重,画好“树木”“森林”。常态化开展调研,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受处理干部回访教育等,和“关键少数”面对面交流,准确把握一项单位政治生态基本面貌与个性问题。把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作为分析着重,通过日常监督谈话掌握、问题线索情况分析等,为“关键少数”精准画像。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助力修复政治生态。选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有关内容与反映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督促党委(党组)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切实制定有效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当好常态化监督整改工作,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二、调研发现的一些问题 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强化。有的自认为能够时刻对个人高准绳严要求,监督过多会导致个人束手束脚,影响干事创业的热情。有的特权思维、等级观念依然存在,习惯于指挥与监督别人,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为接受监督会削弱自身权力,有损权威与形象,对来自身边人与下级的监督有抵触情绪。
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以安排与督促完成工作为主,监督的连贯性与
全面性不够,存在“管得着但看不清”的情况。有的重选人轻监督,认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影响其工作热情,甚至对出现问题的轻描淡写批评了之,导致部分下级一把手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有的监督还停留在定期汇报、书面报告、考察调研等方面,方法单一、效果不佳。
同级监督偏软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班子成员存在好人主义思维,怕伤与气、产生矛盾,不愿对一把手提出不同意见,导致一把手的小问题无人提醒,有的甚至以维护班子团结为名放弃监督责任。有的心存顾虑,不敢进行监督,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思维与家长制作风,致使同级监督虚化。有的监督缺乏自觉性,在决策过程中没有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完全将监督责任丢给纪检监察机关。
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效果不明显。不少基层同志反映,群众缺乏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把手权力运行还不够透明,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群众监督的难度。一些群众虽然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但在未关系到切身利益时,缺乏进取参加监督的热情。此外,群众监督的形式不多,制度不健全,对于监督的范围、内容、效力都没有明确,加上群众对监督流程、内容、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特别是对有关单位一把手工作掌握不多,监督缺乏精准性、高效性。
专责监督发挥作用有待强化。一是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大多采取谈心谈话、信访举报等传统方式,难以及时发现与纠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浮在表面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对有关单位着重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时,存在外行监督内行的问题。二是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四项监督”各主体间互相通报信息往往只涉及常规问题、苗头性与倾向性问题,深度共享不够,统筹监督不够全面有效。三是能力素质不强制约了监督效能,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精准监督的能力,尤其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和履职要求存在差距。
三、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 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加强强化责任感,不断提升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紧盯一把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正确履行职能责任;是否坚强党的建设业务一起抓,推进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
而不息反对“四风”。在开展监督过程中,要优先考虑政治要求、政治准绳、政治效果,优先从政治上进行监督检查,在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问题线索,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在推动标本兼治中优先解决与整改政治问题。
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加强执行落实,发挥好对一把手实施监督的制度效力。合理分权科学配权,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对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与岗位的权力,进行更具体、更有效的限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仔细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声明、决策全程纪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实现权责一致。扎实推动决策民主化,保障与落实党员与群众的知情权、参加权与监督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评估与决策失误职责追究制度。抓好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倡导各级一把手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准确梳理出廉洁风险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班子成员与一把手之间形成经常性互相监督的氛围。
发挥多方力量,加强监督合力,形成对一把手多方面多维度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职责,上级领导多掌握下级一把手的思维、工作、生活状况,以及干部群众对其问题反映,及时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组织措施。将组织监督关口前移,上级
组织部门要把监督嵌入到动议、提名、酝酿、考察等工作中,对存在问题的人选进行细谈深谈、批评警告;同级组织部门要完善班子民主决策制度与内部约束机制。增进群众有效开展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线索清晰的举报必查与查必有果。高悬巡视巡察利剑,坚强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下沉一级掌握情况,增强监督针对性与实效性;在巡视报告中单列对党政一把手的巡视情况,并对整改情况实行定期回访督查。立足监督主责,精准施策发力,提升对一把手监督的高效性。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在着重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也要重视审查党政一把手的一般性违纪行为,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派驻机构要熟悉了解驻在部门主要职能任务与业务流程,提高对上级决策安排解读能力,提升监督精准度;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手段,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加强对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过程监督,保证全程参加,对各部门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体检。积极履行协助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同级党委,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推进管党治党职责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一把手是一个单位“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权力重大、责任重大。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但是,这个难题究竟难在哪儿,根源是什么,对策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xx 纪委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研究探索。
一、“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在哪儿
(一)“一把手”权力界限难以清晰明了。一般情况下,我们习惯性称呼一个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政一把手”,并赋予了相应的职责权限,但大多原则性较强,处于模糊和不确定状态。
(二)“一把手”权力运行难以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是知情,但是实际工作中许多情况参与群体有限,“一把手”在提议、酝酿、沟通、决定等权力运行环节,绝大多数人无法知情。
(三)“一把手”监督制度难以落地实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执行力。有的“一把手”习惯于当领导、下结论、做决策,而班子其他成员则习惯于服从领导、听从决策,不愿制约“一把手”,使得有些监督制度落地困难。
二、“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原因是什么
无论是对被监督者接受监督而言,还是对监督者开展监督而言,“人”都是造成“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内因,也是根本原因。
(一)“一把手”不习惯被监督。有些领导干部由于认识不到位,不但缺乏自律,而且不习惯接受他律,一被质疑就觉得有损权威,一被批评就大为恼火,有的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避重就轻、推诿扯皮、态度消极。之所以不习惯被监督,其根源在于习惯于唯我独尊,不愿意权力被制约。殊不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一把手”往往较少犯错误,拒绝接受监督的“一把手”则容易走向歧途。
(二)监督者不愿监督。这是造成“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另一原因。纪委对党委名义上是同级监督,实际上更多扮演着下属的角色,即使有监督“一把手”的意愿,也不敢睁大眼睛监督,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太狠怕被报复,监督太轻怕被问责。这也是造成“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无力的重要原因。
三、“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对策探索
(一)强化教育引导,增强“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是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等机会,对“一把手”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二是加强党纪党规专题学习,使“一把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普及监督就是关爱理念,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二)强化政治锤炼,忠诚履职严防监督出现“宽松软”。首先,纪委书记要认识同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对党政“一把手”和党委班子成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带头营造监督氛围。其次,纪委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增强监督本领和水平,让“一把手”乐于接受监督。三是纪委要找准角色定位,正确认识到党委是主体监督,纪委是专责监督,不参与、不干预日常业务工作,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三)科学配置权力,为监 督“一把手”权力提供良好环境。一是建议从顶层设计上探索制定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便于进行监督。二是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评价制度,实行“一把手”权力清单执行情况年度自评、班子成员匿名互评机制,为“一把手”接受监督营造外部环境。三是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构架,建立科学的领导班子权力分配制度,在班子成员之间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
(四)强化制度执行,保证“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效力。一是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党政“一把手”
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让制度管用见效。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要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责任倒查等制度要求。三是注重日常管理监督作用,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委书记与“一把手”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前置监督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员工代表参与重大制度、重要决策等酝酿过程,推动主体监督、专责监督和群众监督共同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赵乐际同志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深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是要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结合本人在派驻基层国企的实际工作体会,思考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持续改进和完善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监督效能,特提出浅薄认识和建议,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共勉,供专家和职能部门参考。
一、同级派驻监督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 各级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作为班长的“一把手”更是“少数关键”。他们都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依靠力量,党和人民寄予殷切期望和赋予了主政一方、主管一域的权力。特别在基层组织和单位的“一把手”,往往是“党政一肩挑”,处于权力的核心位置。从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査处的腐败案件和接收的信访举报来看,“一把手”和班子主要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违规用人、二是违规用权、三是违规决策、四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情况如违规宴请、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礼金“红包”等五方而问题,归纳起来还是"一把手"权力集中、违规用权的问题。
对"一把手”监督的难点就是对权力集中状况下的“一把手"公权力的监督。现实生活中,由于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现有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有待提升,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监督难题就是对公权力“晒在阳
光下”的监督体系和制度还没有形成闭环。派驻监督作为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还存在“不能、不敢、不善”监督的“三不”现象,造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诸多间题。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主要是扎紧监督制度的笼子,在监督的体制机制上创新,从源头完善监督体系,不留监督的漏洞” “短板”。
若出现“漏洞”“短板”,“一把手”如果任性滥权、腐化堕落,最容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带坏干部队伍、败坏社会风气、损坏政治生态,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
破解“一把手”监督这个难题不仅关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更关系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道路探索。
二、创新体制机制,用“能、敢、善”精准破解难题 破解上述难题,在基层国企作为班予成员的派驻监督对“一把手"的监督具体工作实践中,我认为就是在党内政治监督的“派驻监督"的体制机制上自我创新和自我完善,让过去监督“不能、不敢、不善”的“松、散、软”现象变成“能、敢善”的“硬而实”: (一)创新和完善公权力“晒在阳光下”的民主监督体制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发挥人民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员作用。保证公权力“姓公”,就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优势,依靠群众编织监督的“天罗地网”,把公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除了党内监督,建议对“一把手”接受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补上党内监督与各种民主监督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响应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呼声和引导群众积极规范参与,依靠民主监督制度的保障,将班子成员的同级监督变“不能”为“能”:譬如
“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报备的适度公示、审计结果的适度公示、举报初核后的适度公示、三重一大决策公示、选人用人程序公示、建立廉政档案公开等。依据成熟的改革路径,建议从条件成熟的地区和行业的基层国企和基层组织先行先试,然后总结再逐步推广。
(二)创新“政治监督”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通过深化完善班子同级“敢于”监督的制度保障,破解“监督的道路”上“政治十字路口”难题。让“一把手”在“政治十字路口”上若出现违反纪律“闯红灯”“踩红线”,同级派驻监督必须“敢于”自动“亮红灯”“拍照取证”。具体要求是基层国企党组织主要在强化党建引领、党建促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政治纪律和规矩方面防止“两张皮"、辨识“两面人"、警惕“灯下黑”。
(三)创新派驻监督的同级监督体制机制,发挥派驻基层国企监督的“派驻”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以“两融”发展为抓手,建立健全“和而不同”的“善于”监督的工作模式。“和而不同”的“和”,就是派驻监督本身属于基层国企党内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大家在同一个企业同一个党组织内的监督,在坚守国企的“根"和“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上要“和”,在“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的目标上要“和”。具体来讲,夯实“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上,班子成员都是一个共同的目的,监督是为了企业更好更健康地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国有企业发展了才有更好的“基础”。
“善于”监督就是依据《中国共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行)中明确“两融”要求,即“把党的领导融人公司治理各环节”“坚持兌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在和”上做到党建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
“和而不同”的“不同”,就是派驻监督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
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于政治越位、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X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各项纪律和法律法规的犯规倾向“敢于"做“吹哨人”。根据基层国企行业特色不同,“善于”编制符合企业特点的监督内涵和覆盖外延,善于建立工作模块、表格的监督标准化、规范化,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探索以上级纪委监委派驻形式强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督的有效机制。
位卑未敢忘忧国。在全党深人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的监督难题,是我们每个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作为基层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自觉。
我们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员,牢记使命,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质量的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以基层国企破解对“-把手’监督的同级派驻监督难题”为突破口,促进国企的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为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中国共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政党和执政党在战胜疫情、领导中国从胜利走向胜利添砖加瓦。
一、加强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扎实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工作条例,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各被监督单位“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强化自我约束,加强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已成为各单位共识;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
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业务分管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着力加强分管下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各党组机关纪委协同监督、组织人事科室的组织监督、财务审计科室的审计监督协同发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
(二)坚持前移关口,监督责任持续发力。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深化派驻改革的要求,聚焦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综合运用廉政档案更新、廉政意见回复、日常监督检查、廉政谈心谈话等方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十分重要这个问题。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关键少数”,在推进本部门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本部门(单位)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起到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保落实的作用,“一把手”作为班长,是第一责任人,更是起到核心作用。二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影响本部门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在成就事业,可
以造福一方,用在以权谋私,使人迷失方向,对一个部门带来巨大影响。三是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可以保证监督体系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抓“牛鼻子”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各项工作要抓出成效,抓住“关键少数”,就有利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核心是加强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四)从政治上解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什么的重点问题。派驻监督核心和重点就是政治监督,所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要聚焦到政治监督上来。一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党章党纪党规的贯彻落实。通过聚焦政治纪律和规矩的监督,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定坚决、不打折扣、落实落细,特别是当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是否坚强有力,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党组)必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紧密联系部门实际,聚焦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任务 3 个清
单,做到项项有抓手有落实。三是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位高权重,要紧盯人事权、财权、事权,要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制度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处。
(五)在行动上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加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管用、最有效的监督。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作用。要贯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巡视机构的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侦察兵”和“前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注重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
二、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聚焦重点,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定期交换意见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组长“常敲书记的门”,经常主动与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沟通、交换意见、提出建议,并建立沟通月度台账。定期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
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促进“两个责任”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持思想引领与警示教育相统一,一方面推动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正面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对表、深入查找理想信念方面问题和不足,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长期坚持、坚守两项警示教育:一个是每年年初驻在部门总结表彰大会结束之后,紧接着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另一个是每年年中,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典型案件,给驻在部门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二)坚持抓早抓小,掌握思想动态。要求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般要提前两个工作日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紧急情况要会前及时通报,保证党组重大事项协商于会前。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会、重要专题会议,在驻在部门研究决策事项时敢于进行廉政提醒,对不符合程序要求的敢于发表见解。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三重一大”程序执行不够严格、行政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等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三级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即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副组长与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立足早提醒、早纠正,推动责任级级压实、层层到位。2021 年同
驻在单位班子成员沟通 30 余次,“室组”联动对驻在单位 1名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分管领导约谈下级 15 次,通报 3 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督导检查通报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前三名进行表彰,后三名通报批评,并向市纪委上报了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报告。
(三)坚持机制先行,掌握工作主动。协助党委(党组)梳理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把驻在部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廉政风险等级按低中高三级,划分为 A 级部门 14 个、B 级部门 32 个、C 级风险岗 16 个,对三类部门在履职事项上报次数、谈话次数、检查次数等方面加以区分,从而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提高监督精准性。针对驻在单位党组的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建立同巡察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联合巡察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调查和民主评议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列入全年工作要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20 多次。如针对驻在单位机关党委没有换届、分局党委没有组建等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纪律检查建议》,推动成立机关和分局各级党组织。
(四)坚持责任统一,形成监督合力。始终注重把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起来、一体落实,推动形成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合力。首先,针对派驻机构改革过程中与驻在部门存在权力责任不明的问题,派
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班子成员共同会商,并深入驻在部门内设科室开展工作调研,印发《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相关制度的建议》等,对纪检监察组与党委(党组)工作联系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和固化,督促厘清职责边界、增强监督实效。其次,围绕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对驻在部门政治生态的分析评估。对驻在部门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用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精准画像,制定《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必追责”的监督体系,驻在部门共上报重大事项及中心工作提请监督项 44 个,对没有按照规定报备的 6 名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提交政治生态报告两份,为下一阶段部署工作、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再次,牢固树立“四项监督一盘棋”的思维,整合利用信访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在资源、力量、流程、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强化对“一把手”的有力监督。比如,强化扩大信访监督,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并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分析研判,实现对“一把手”的监督关口前移;又如,有效运用巡察手段,针对一次全面巡察和三次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驻在部门“一把手”面对面沟通,直指关键要害、督促问题整改、抓实责任链条。
三、存在问题 (一)权威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身份障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往往被党组书记认为组长是班子成员,受其领导,有的甚至像其他班子成员一样被分包任务。手段单一。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监督缺乏手段,虽然要求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没有相应手段,对班子成员只能以谈心谈话为主,很难进行监督。
(二)执纪执法规程不清晰。作为“四项监督”之一,由于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规定,在实际办理案件中,对于不同级别监督对象采用的谈话、初核、调取、查询等措施,往往是从严掌握,分别由纪检组组长、纪委协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层层审批,签字周期长,占用了大量时间,而纪检监察组人手少(3-5 人),造成办案成本高。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有时无法及时掌握驻在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活动情况和问题,党内法规中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比较原则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或配套制度。
四、对策建议 (一)优化派驻监督的制度设计。一是明确身份。应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主要是便于代表上级纪委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而不是听命于“一
把手”。二是明晰监督手段。明确纪检监察组可以通过哪些具体手段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如纪检监察组组长能否对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的查摆剖析材料进行把关,能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上级纪委进行点评,能否对驻在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二)为派驻监督量身打造执纪执法规程。从目前监督现状看,派驻监督的人员数量、一二种形态办案数量在“四项监督”中占有较大比重,建议要从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着手,制定执纪执法规程,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案件办理的权限设置,实现既办案依纪依规依程序,又要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厘清监督权责,细化监督程序和内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制度化保障。(
“一把手”处于各级党委(党组)的核心位置,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法治建设、民生保障、队伍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有的地方部门唯“一把手”马首是瞻,不敢监管、不会监管,或停留在表面,衍生很多问题。新时代监督要杜绝讲“面子”现象,通过管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让“关键多数”权力在监督下行使,让廉洁、自律、正气引领社会风尚。
划好“一把手”用权的圆规,发挥自上而下监督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用制度压实责任,把“一把手”履职要求量化细化,有对照的指标,有衡量的标准,让考核制度贯穿于年初的工作部署、年中的工作推进和年终的全面总结,使考核制度不是只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是实实在在起到监管作用,让“不敢腐”的印章盖在心里。要坚持用好巡视巡查手段,全面了解“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家长制”“一言堂”。坚持用好述责述廉这次政治体检,引导各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照职权,来一个重新检视,紧盯问题,明确整改,使监督“清单化”“亮化”,不“虚化”。
把好一级抓一级的“方向盘”,用好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监督方法。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新时代监督意识,抓好“上梁”的思想教育,执行一岗双责,耕好“责任田”,做好“分内事”,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流程,带动“下梁”按规则办事、按要求办事、谨慎用权、严格用权,把责任和权力放在一处,使廉政推进工作的方向更明、底气更足,让“不想腐”成为“一把手”乃至各级领导干部的潜在意识。通过定期开展谈话提醒,上一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及时跟进谈,确保做到全面了解、深入分析、及时提醒、整改到位,督促落实应尽的责任,让“管班子、带队伍”的监督不流于形式,不蜻蜓点水,而是更加注重监督的深入、方式的多样、警醒的有力,不给腐败留一丝空间。
推动“一把手”监督重在平时,构建扎扎实实的监督网。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要凝聚合力,一体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持续织密以加强“一把手”监督为重点的党内监督体系,形成紧密联系、互相促进、常态长效的监督局面,让各项监督更加有规范有效。“一把手”职权大,拥有诸多的决策权、实施权,也涉及到下级的人事任用、提拔晋升等事项,但绝不能让“一把手”成为“一人定”,更不能与名利“近距离”、公正“远距离”。“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被监督,牢牢守住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时刻铭记手中的权“来自谁,为了谁,怎么用,用到哪”,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不能放松片刻,不能让任何“围猎”有乘之而入的机会,同时要教育好各级干部和身边人,正风肃纪,帮助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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