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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民中小学艺术教育师资培育制度之探讨

 当前国民中小学艺术教育师资培育制度之探讨 A Study on Current Training and Preparation System for Elementary to Junior High School Art Education

 张美艳

 台南县西港国民小学教师

 摘

 要 国民教育为教育的根基,艺术教育则是国民教育五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长期以来「艺术教育」仍处於边缘化地位,故本文试图以当前国民中小学艺术教育师资为议题,探讨现况及其未来发展的途径。本文的结论为:一、艺术教育师资的职前教育课程规划较偏重技艺之训练。二、缺乏完整的艺术教育实习制度。三、艺术教育教师未采认证制,导致教师的专业知能遭质疑,且专业水准亦待提升。

  基於上述,本文建议:宜妥善制定艺术师资培育课程(包括职前教育、教育实习、在职进修),建立艺术教育教师认证制,并规画永续的终身进修制度,以符合艺术教育的多元性与时 代性。

  关键词

  艺术教育:

 art education

  师资培育:

 teacher preparat ion

 职前教育:

 preparatory

 education

  教育实习:

 teaching practices s

  在职进修:

 on- - the- - job training

  教师认证:

 teacher certification

  前 言

 「师范教育法」自民国六十八年实施後,由於社会结构急剧改变,原有

  的体制已不再适合教育的需求了;我国在八十三年将之修正,并公布为「师

  资培育法」,开宗明义指出:「师资培育,以培养健全师资及其他教育专业人

  员,并研究教育学术为宗旨」,主要是为符合国家的教育趋势,适应国内社会

  需要,以提昇教育专业素质而立法。

  国民中小学的艺术教育师资包括具有音乐、美劳系(科)组毕业背景之「专才」教师及不具音乐、美劳系(科)组毕业背景之「通才」教师两类。本文拟自我国师资

 培育法通过之後,所实施的师资培育制度中,就有关艺术教育师资培育课程改革的部分,阐述其中的职前教育、实习制度及在职进修等三部分的内容、特色及实施情形。

  壹、 师资培育法的内容及改革方向

 原有的 师范教育因僵化封闭,过度保障师范校院,故所培育出来的师资,缺乏挑战,且因同质性太高,趋於「一元化」,而多元文化强调的是丰富多样的内容,不同的视野产生新的价值观与新的思维,因此旧制的师范教育法於现今社会、教育体制中多元化的理念已不相容。

  一、「师资培育法」之沿革与特色

  自民国七十六年解严後到八十三年之间,台湾经济发展萧条,受过高等

  教育的毕业生人数虽持续增加,但一职难求,而大学毕业生对从事稳定教职

  的意愿强烈,故要求师资培育管道多元化的呼声日渐高涨,一致认为若师资

  培育机构能大量培育师资,在面临竞争压力下, 定能大大提高师资素质。在

  「师资培育法」取代「师范教育法」後,国内师资的培育制度正式走向「多元化」培育。

 师资培育法全文共二十条,主要内容为:师资培育的宗旨、师资及其他教育人员的界定、师资培育的课程、师资培育的方式、教师资格的取得、教育实习机构、在职进修机构的设立及其相关事宜与地方教育辅导等。

  後来并修正第七条第一款(复检工作之实施,得授权地方主管教育行政

  机关成立县市教师复检委员会办理),隐含了师范校院大学部学生可不修习教

  育学分的意涵(汤维玲, 1996 );而在民国九十年五月增订了第十八条之一:

 中华民国九十年九月三十日前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初检合格取得实习教师证书者,由主管机关另行订定办法办理教师资格复检。

 此已明示师范校院除培育师资之外应考虑转型,并建立多元教育的目标。

  将「师范教育法」和「师资培育法」作一比较,师资培育法有以下特色:

  (一)多元化的师资培育制度。

  (二)师资培育以学生自费为主,并采多元化的储备方法。

  (三)教师资格采「检定制」。教师任用从派任制、介聘制到聘任制。

  (四)教师进修有法源并法制化。

  二、当前师资培育制度改革的方向

 长期以来,台湾师资培育的问题多出於中央集权与一元化的教育政策,在艺术教育方面亟须加强学前及中小学艺术教育师资之培育、落实艺术教育师资教学正常化、研究提高偏远地区教师之待遇及共聘区域性艺术教育教师之可行性,以解决城乡之间艺术教育师资失衡现象。

  民国八十三年「师资培育法」公布施行之後,政府陆续发表和师资培育制度相关事宜,如:八十三年第七次全国教育会议,八十四年「中华民国教育报告书」,及「教育改革谘议报告书」,八十六年「教育改革总体计画纲要」,八十七年「教育改革行动方案」。综合以上,把相关於师资培育制度的方案,与 八十二年公布「发展与改进艺术教育五年计画」加以整合,整理出有关於师资培育应努力的方向:

  (一)建立多元而卓越的师资培育管道。

  (二)成立师资培育审议委员会。

  (三)树立多元而严谨的师资培育制度。

  (四)提昇师资专业素质。

  (五)规画特约实习学校,落实实习辅导制度。

  (六)建立合理而实用的教师进修管道。

  (七)确定师范校院的转型方向。

 贰、 当前艺术教育师资培育的课程改革

 国民中小学的艺术师资包括具有音乐、美劳系(科)组毕业背景之「专才」教师及不具音乐、美劳系(科)组毕业背景之「通才」教师两类。前者在「质」上虽属「专才」,却因「量」之严重不足而必须仰赖後者来充补(赖锦松, 1995 )。

  本文所言中小学艺术教育师资是指:具合格师资,而在中小学担任艺术教育相关领域教学者。师资培育的内涵依师资培育法第三条之规定分为:职前教育、教育实习及在职进修。故此所讨论艺术教育师资培育的课程是指师范校院及一般大学教育学程中的艺术教育相关课程,包括国民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师的职前教育、教育实习及在职进修 三类。

  一

 、中小学艺术师资培育的职前教育

  师资培育法第十条明定:师资培育课程包括普通科目、专门科目、及教育专业科目。其中专门科目,由各师资培育机构自行认定;就职前教育而言,师资培育法与之前的师范教育法之最大不同点,除了是采行开放式的培育制度外

  ,就是将中小学、幼稚园教师的学历统一规定为四年制大学毕业(王家通,

  1996 )。

  综合黄政杰( 1991 )、王秋绒( 1997 )及林美玲( 1998 )之观点与实施现况,并

 参酌国外经验,整理出师资培育课程应包含通识教育(含人类重点知识领域)、专业教育(含教学能力、专业精神 、研究发展能力)、及专门学科教育(含任教学科有关的知能)等三大类。

  (一)师范校院中艺术教育科系之课程规划

  目前三所师大美术系与音乐系仍担负培育中学艺术教育科目的师资之主要责任,而师院的美劳教育系(以下简称美教系)与音乐教育系(以下简称音 教系),则负责培养小学艺术教育科目的师资。师范校院的艺术系 课程亦包括普通课程、专业课程与专门课程,师大之普通课程与专门课程学分数与一般大学艺术系相若,其中专门於 课程介於 74 ~0 100 为 学分,加上普通课程与专业课程各为 28 、6 26 计 学分,合计 128~154学分;但是师院常久以来普通课约 程约 6 56 为 学分,专业课程为 0 40 仅 学分,专门课程仅 52学分,合计 8 148 学分。因此就艺术专门领域的水准与成长而言,较师大或一般大学艺术系不足。然为因应整体大环境的改变与提升师院竞争力的考量,许多师院在近年来均积极调整其课程结构与科目,(黄壬来, 2000 )。

  从另一个层面而言,师范校院的音教、美教系之普通课程的学分数约占总学分数的 的 37.8 %,专业课程学分为 27 %,专门课程学分为 35.2 %。师院生共要修习 8 148 个学分,一般大学则是修习 8 128 个学分,平均一学期要比一般大学多修 2 2 至 至 3 3 个学分;但若一般大学再加修教育学程(6 26 或 或 0 40 学分),其情形又不同了。

  师范校院的课程长期以技艺为重,其艺术学系之课程规划通常采双轨制,

 即是否加修艺术基础理论、艺术教育、艺术相关领域、艺术行政、创作等教育科目。师院体系的艺术课程-音乐、美术、表演艺术三者是分开来修习的,美教或音教系的学生除修习主科,可跨领域副修(目前约 2 2 -4 4 学分),若以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三大项目之一为主修,则再加修其他二个科目的学分,如此,日後任教职时,能较快适应「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的教学模式,这是目前师资培育机构亟需规划的。未来希望朝向美术与音乐互为主、次专长科目,如此方能 胜任现行课程,而教师资格的检定则应以合科统整(学习领域)为原则。

  要想成为具有「艺术与人文」领域资格的教师,须在此领域中多修习相关学分,此为师资培育机构在课程规划上的优势;但无论是理论课程或实作经营仍将详加规划;目前国民学校教师的任用已是个战国时代,优胜劣败,师资已不虞匮乏。改制成大学後的师范校院,其美术课程大都已减少为学程了,故师院应充分善用本身课程规划的优势以突显师范校院的特色。

  (二)一般大学教育学程中的艺术教育课程规划

  教育学程中的职前教育课程,包括普通科目、教育专业科目、专门科目及各校非正式课程的社团活动。普通科目包括共同必修及通识教育,三所师大共同必修要求学分数较高;而通识教育各校均要求相当的学分数,通识教育依学科性质,可概分为:人文学科课程(戏剧电影与文化、戏曲欣赏、美术欣赏、音乐欣赏、歌仔戏欣赏、生活美学、艺术史、妇女诗歌欣赏、各国文化……)、社会科学课程及应用科学课程等。

 专门科目如:国文科、英语科、数学科。而教育基础课程、教育方法与技术课程、教育实习课程则列入教育专业科目。

  一般大学的教育学程中通识课程的学分数大 约两学分(且为选修),以「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而言,其目标并不在於培养艺术家,技艺不再那样的重要,目前新媒材新科技资讯相当多元;意识形态也改变了,这些都可补足技艺不足处,故技艺与精致艺术不再主导艺术教育。

  二、中小学师资培育的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经教师资格初检合格,取得实习

  教师资格後,所进入的学习阶段。这一年的教育实习,具有验证、发展、评

  监、统整及发现的性质和功能,是师资培育中极为重要的阶段(黄坤锦, 1996 )。

  民国八十四年「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及教育实习办法

  」公布,并配合师资培育法,规定自八十六学年度毕业的师资生,必须依师资

  培育法的规定:修毕职前教育课程人员,「经教师资格初检合格者,取得实习教

  师资格」,而取得实习教师资格後,「应经教育实习一年,成绩及格,并经教师资格复检合格者,方能取得合格教师资格」。

 经笔者搜集文献及访谈专家学者的结果发现,在国民小学的教育实习中,

  国小因采行包班制,并没有针对艺术教育教师而设立艺术教育实习课程,各国小所提供的是一般教学实习或行政教育实习,故本文对艺术师资之教育实习未加以深究。

  概括而言,教育实习是教师社会化的过程,传统 的教育实习被斥为徒具形式,没有实质意义。师院的实习辅导处主导教育实习,但就艺术教育专业知识

  方面来说,却不能忽视音乐、美术等科系教授所能给予的资源;如国北师美教系的教授们,常支援台北县的美劳科教师们办活动、展览、研习,及全国国际会议的召开。另外,嘉义大学针对艺术教师的教育实习或在职进修拟架设一些网站,供实习教师或在职教师谘询,这相当符合後现代资讯快速流通的特质,是很好的资源,可供大家广为使用。

  三、中小学艺术教师的在职进修

  依据「师资培育法」规定,所订定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在职进修」 办法」 ,将「教师在职进修」定位在「在职进修」和「在职研究」两项。「在职进修」指进修学分、进修学位或资格而言;「在职研究」则包括:从事有关之研究、着作、翻译、创作;此外,并包括参加研习、实习、考察等。其中更明定:教师在职期间每一学期至少进修十八小时(或一学分),或五年内累积九十小时(或五学分)。为教师在职进修订定了一个全国性且具体的遵循标准。

 在职进修是一种有计画、有系统、有组织有目标导向的进修研究活动,是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它需有一套完整的系统化的课程设计,方能落实成效(陈金山,1997 )。多数教师在任教一段时间後,常会因从事例行工作而感到枯燥乏

  味,在职进修课程则可协助教师扩展新视野、探讨新问题、面对新挑战与寻求新资源。

  教育部为促进教师在职进修,於九十年度共补助 3 23 县市计 6 134,665,636 元,以办理各项相关研习。

 台湾省国民教育教师研习会在民国九十年间亦举办了一系列与艺术教育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研习课程,包括:

 国民教育九 年一贯课程专题演讲 、 课程修订沿革 、 课程统整与协同教学之实施 、 台湾当前艺术教育改革的动向 、 行动研究与学校本位课程发展 、 艺术与人文课程设计理念与 实 作 、 九年一贯试办学校艺术与人文领域内统整实例介绍 、 专题讨论 、 基本能力与能力指标分析与设计 、 艺术与人文领域的课程合作与教学创新 、 表演艺术在艺术与人文领域的教学策略 、 基本学力测验与九年一贯课程评量 ( 台湾省国民教育教师研习会, 2001)

 )

 。

  进修的意义并列於终身学习,此在这後现代社会中也酝酿成一股洪流,没有人能够置身於这股时代潮流之外;艺术教育教师在固有的职位上惟有不断进修,始能持续增进艺术教育专业知能,参与艺术教育的时代性。

  参、当前国教艺术师资培育之检讨与建议

 师资培育法与教师法两法案的公布与实施,已使得台湾超过五十所的大学纷纷设立中学或小学教育学程,师范校院面临体制与课程改革的庞大压力,师

  资培育及教师聘用已进入竞争时代(黄壬来, 2000 )。

  九年一贯课程主张国民教育的艺术课程应脱离技术本位及精致艺术所主导的教学模式与限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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