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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商品销售合同3篇(2023年)

实用的商品销售合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一、经销条款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市、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的商品销售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实用的商品销售合同3篇

实用的商品销售合同篇1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共同发展、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 经销条款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市、县)经销商,经销甲方所经销的 品牌系列产品。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3、货款结算方式:款到发货或现款结算。

4、供货程序:乙方填写书面《订货申请单》,经甲方业务人员确认传真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确定该批货款到帐后,三日内发货。

5、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所在市(县)的车站、货运点,运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地区不同, 2-10元运费/件)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目标销量为万元,甲方给予返利 奖励,否则不予返利。

二、 甲乙双方责任条款

1、甲方应根据市场状况策划产品宣传、广告及促销活动,乙方有义务配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销产品的合法证件,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声誉,杜绝销售过期变质产品和经营假冒侵权产品。

3、乙方应在所经销区域做好网络分销的发展、监控,并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的与甲方产品有关的任何销售数据,并做到准时、准确、完整。

三、 退换货条款

1、甲方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因产品包装或配送出现差错,甲方退换。

2、自进货之日起五日内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同意可进行产品调换。该批产品甲方承担此运输费用,乙方不得自行销毁。

3、因乙方仓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货。

四、 解除合同条款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目标之内的需求计划,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在合同规定区域以外销售或分销甲方产品,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违反甲方价格销售政策,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及其他造成甲方产品不良影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在本合同执行45天内,如乙方没有达到kb类店50%以上的铺货率,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其它本合同书中规定的终止合作或本合同的条款。

五、 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会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知识、技术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人或为自身目的使用。

六、 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正式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出现合同纠纷,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6、本合同最终有效签署人为甲方营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者。

八、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实用的商品销售合同篇2

出卖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位于榆林经济开发区的商品房.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商品房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综合楼 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的售价及支付办法

1.商品房售价:乙方确定所购买的商品房属住宅楼的第

层,每平方米售价 元,房屋共计人民币(大写 .

2.支付办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首付商品房总价的30%,计人民币 元;第二次交款期限六十日,即在6月1日前交房价的60%,余款在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产权证时一次交清.每次付款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的五天,如乙方超出时限,甲方需按日加收应交房款1%的滞纳金,若时间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售房款的10%作为对甲方的违约损失补偿.

第三条:产权证的办理

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负责办理至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权为共有,所办理

房屋产权证的契税及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分别由甲、乙承担.

第四条:商品房的交产及物业管理

1.商品房交产:甲方于年 月 日将商品房交会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十日内不能接管时,按商品房售房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取管费;若甲方按时不能交房时,按商品房售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扣违约金.

2.管理费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的水、暖、电、天然气、电话等一切设施的上户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按各行业的管理规定及一时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确需甲方出面时,由乙方出资甲方统一办理或建设.

第五条:保修范围及期限

按建筑规范要求,建筑物各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为一年.保修内容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于乙方装修不当、破坏结构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日

实用的商品销售合同篇3

商品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物业的销售和资金的周转,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简称"本案")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下列物业:

1.物业名称:**街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推广案名另定。

2.物业座落:**街。

3.物业性质:内销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5.物业户数:未定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限:

自本物业销售预售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24个月内。

三、 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和销售总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对外推广均价为3850元/平方米,总销售金额约为15400万元。如销售期内市场有较大波动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幅度为+ 5%。

四、代理期限内,乙方全权代理有关本案销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托销售费用及开支办法:

1、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可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1.5%佣金,此佣金应根据合同金额每一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下一个月5日。如果甲方在此项目土建开工前需乙方融资,则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须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2.5%佣金。

2、为促销本案,甲方须支出总销金额1%的广告宣传费,此费用包括报刊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各种宣传品,费用具体安排见附件。

六、为确保销售进度,乙方向甲方确定以下销售指标:

1.自预售许可证发出至土建结构封顶。销售率达20%.

2.结构封顶至外立面装修一半。销售率达20%.

3.外立面装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销售率达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伙,甲方已取得入伙许可证。销售率达30%.

如果预售许可证发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则销售速度也相应延期。

七、乙方奖金提取办法:

乙方的奖金采取溢价分成的方式,凡销售合同单价高于底价部分则为溢价(即高于3850/平方米以上),溢价分成比例为甲、乙双方7:3分成,即甲方为70%,乙方为30%。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具体责任

甲方负责本案的规划审批、土建施工,以及水、电、煤等后期配套,并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为乙方的销售带来困难。由此产生的销售滞缓,由甲方承担责任。物业交付时应配套齐全,并能合法办理单位或个人产权登记。因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代理销售期限内,甲方应配合需要,提供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交付使用许可证、房产配套供应证明等乙方所需的销售资料以及其他与销售有关的文件。并且,甲方所提供的这些文件作为配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内,由甲方在本案现场提供一处经装修的售楼处及二套样板房。

若因施工质量,配套完成,办理银行按揭或产权证等所有甲方原因而与买受方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此对销售产生影响,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应本着代理销售的行业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业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按物业的实际状况对客户进行介绍,不得有任何欺骗行为,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负责客户咨询、带客看房、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出售合同,为客户代办公积、按揭和产权证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代理期限内,客户的定金¥10000.00元由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与甲方结算.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保留总户数的3%留做已用,具体房号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归入乙方业绩,但佣金不予结算。

若客户签约并支付签约金后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1.若退房原因在于客户,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没收客户之部分违约金,该款项甲、乙双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于乙方,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如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退房原因在于甲方,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代理佣金。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物业预售许可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若乙方连续6个月未完成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销售权。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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