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分类】审议意见的报告正文长春市人大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供大家参考。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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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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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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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审议意见的报告
正文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王学战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高度重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利民惠民、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民心工程摆上重要日程,是践行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长春的重要举措。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准备充分,措施得力,进展顺利,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办法,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上半年的改造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比较明显。常委会赞同市政府的报告。同时指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面临着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拆迁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土地收储资金到位率低,改造资金还比较紧张。今年是我市棚户区完成改造攻坚任务的关键一年,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还要继续重视和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实施
办法等,提高全社会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认识,赢得广大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营造棚户区改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物权法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是要全力推进拆迁和回迁安置工作,确保回迁居民住得起、住得好。拆迁工作要以物权法颁布为契机,注重拆迁工作中的民权保护,既要承认并尊重私权,同时又不得侵犯公共利益。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注意改造节奏的调控,不盲目追求速度,做到量力而行,避免产生建设能力不足和群众无法按时回迁的问题。回迁房建设既要满足回迁安置的需要,同时又要兼顾改善居民生活水平,选聘资信好、实力强、业绩优的物业管理企业,使每个回迁小区的物业管理都能及时到位,给居民提供优良的生活环境。对回迁居民回迁后的生活状态进行跟踪了解,对特殊困难者,社会救助体系要给予帮助,使之成为新居住区的常住居民。要关注弱势群体,加快廉租房建设进度,逐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三是要抓住棚户区改造的机遇,科学调整城市空间布局。棚户区改造不能作为一项单独的工作孤立的看待,应该与城市发展空间布局有机结合起来,要放在新区建设的全盘内来考虑,并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不仅要注意完善城市功能,也要注意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的需求将更加多样化,要把城市交通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元素的龙头作用突出出来;凡是能够进入地下的管线一定要一次性进入地下,预留横穿地下管道,为完善管网布局奠定坚实基础;加快煤气、暖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减少烟尘排放,促进整个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加快小区绿地和公共绿地建设,增加绿量,促进城市环境的改观。
四是要注意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留住历史记忆,减少城市建设带来的遗憾。继续坚持保护城市历史建筑,延续城市特色风貌的做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的保护要与棚户区环境整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在对现状建筑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街区风貌总体保护、街区环境改善及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判定,确立适宜的保护与整治措施;积极探讨建筑保护与建筑利用的有效方式;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年代、不同风貌完好度及不同保存质量的建筑,确定不同的原真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与整治措施,维护街区风貌特色的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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