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招标说明文件,供大家参考。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招标说明文件 茅岗社区茅岗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招标人:广州科升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招标文件 1 2021 年 年 7 7 月 目录 1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条款号 1 2 2.2 2.3 内容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说明与要求 茅岗社区茅岗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茅岗村茅岗路以东旧村 茅岗社区茅岗路以东地块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地块红线总面积约 11135600 平方米,现拟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 则》和《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等 规范对上述地块进行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初步调查工作。
项目位于黄埔区南部,临港片区北部。南临茅岗南路、中山大道东,西 临茅岗路,东至珠江北路,北至护林路、广园快速路;也位于第二中央商务 区茅岗片区内,紧临 CBD 重点区域建设范围。改造范围卫星图如下:32.4项目概况 图 1茅岗社区茅岗路以东地块地块卫星图 1、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时间为签订合同后 120 日历天内。42.5 工期 2、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专家咨询论证和相关部门备案 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且须贯彻落实《关于加 52.6 工作内容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环发〔2014)66 号)、《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 3 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 〔2012)140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中标单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状况调杳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 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及其他现行的技术规范、法律法规等规范, 对茅岗社区茅岗路以东地块(项目面积约 1135600平方米)开展场地污染状 况和地下水状况的初步调查,并完成项目初步调查的场地评估报告的编制和 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如若经专家评审后,认为目标地块的调查工作需进入 第二阶段详细调查阶段的,则详细调查工作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若第一阶 段即可完成目标地块调查工作的,则中标单位应负责协助甲方取得有关主管 部门的批复文件。
6 现场作业要求 现场采样范围涉及地铁保护区投标人在开展上述工作前应取得地铁等有 关部门的同意。
人民币 4500000.00元;
报价方式:投标人的初步调查工作的投标报价以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报出统 一的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唯一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10%~20%), 下浮率报价范围:0%≤下浮率<100%。
如果投标报价下浮率≥30%,投标人需在报价表后附成本分析报告给评标委 员会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场前准备、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地质 勘探、报告编制打印、专家评审论证、不可预见费、税金。评标委员会根据 成本分析资料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是否低于成本。如投标人不提 供成本分析报告属于报价低于成本为无效标。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工作成果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201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主席令〔2008〕87 号)、《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 工作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4〕47 号)、《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工作的意见》(环保部环发〔2008〕48 号)、《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发〔2011〕42 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82.8 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 11 月 26 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场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25.4-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生活饮用水卫生 7 (最 2.7 招标控制价 高限价) 4 标准》(GB5749-2006)、《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 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的通知》(穗环办〔2018〕173 号)等国家及地方有关 技术导则和规范(上述文件仅为参考,具体工作依据须以合同履行期间最新 的文件或要求为准)。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政策法规变动等而引起技术标准 的变化,以合同履行期间最新的文件或要求为准。中标人应自行考虑该风险, 招标人及权属单位不另外向中标人支付任何因此风险而增加的费用。9 10 3.1 5.1 踏勘现场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8日 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日 118.1招标答疑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投标须知第 8点。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 区发布。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项目前期资料、现场技术文件等有 关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等要求,以含税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1213.1报价方式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旅差、现场查勘、现状地形图购买、设备进退场、 方案编制、取样、样品分析测试、地质勘探、计算、专家评审论证、仪器设 备使用和折旧、材料消耗、报告编制打印费以及审查部门所收取的各种费用, 除此之外,招标人及权属单位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315.1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万元整。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信用证、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担 保公司担保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于投标有效期。
2、收取方式:
1416.1 投标保证金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 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信用证、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 担保等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 自筹资金。
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信用证、 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等形式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 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
(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 交 易 中 心 电 子 保 函 操 作 指 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1517.1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 子文件一套。
收件人:广州科升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1619.1 投标文件提交地 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开标室(以开标当日 点及截止时间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安排为准)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1723.1开标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开标室(以开标当日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安排为准) 18 19 27.1 27 评委会人数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共 5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综合评估法。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银行□要求,履约担保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支票) 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含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三项工 2030.2履约担保 作合计费用)的 10%。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中国注册的银行支行一级 以上机构出具,由非广州市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需经银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 证。
□不要求 6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科升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中标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4“招标代理”指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5“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7“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2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2.3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2.4项目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2.5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项。
2.6工作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项。
2.7现场作业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6项。
2.8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 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 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 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 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 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 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 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 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文件和按 本须知第 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 得招标文件 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 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 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 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报价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格式等)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 8 题。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8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 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补充等对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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